五代十国的制度
五代十国与三国、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相比较,在割据形态上具有显著的特征:
1、五代中原王朝的正朔地位.
2、十国与中原王朝关系的差异性.
3、“保境息民”是南方割据政权内政外交政策的主旨.这些割据形态特征对国家统一进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中原王朝的正朔地位,决定了统一事业势必由中原王朝来完成,只是待以时机而已.
其次,十国对中原王朝关系的差异性以及南方割据政权“保境息民”政策,使得南方各个割据势力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格局,避免南方率先统一而再次形成南北朝对峙局面,从而加速了统一的进程.
五代十国的制度大体沿用唐朝制度,但是各朝变化很多,官职时常废置不常,其制度比较混乱。朝廷设有主管行政的三省六部、主管财政的三司与主管军事的枢密院。由于五代十国战乱不断,枢密院的权力往往比三省来得大,所以时常以宰相兼领枢密使。
五代十国以“使”名官者很多,据《五代会要》记载有崇政院使、宣徽院使、飞龙使、翰林使、五坊使等等三十种之多。十国诸国中虽然有臣服于五代各朝,在制度上仍然是独立的国家,架构等同五代。由于五代十国大多是从节度使起家,对支持他们的幕僚往往担任新朝廷的职位,而前朝遗老则给予三师、三公或台省官等虚职。而将士有功时,为了笼络他们,也以官爵名号为赏赐。这些状况成为后来宋朝冗官繁多的源头。
五代十国时期以“使”名官者很多。其中五代的变化很多,官职废置不常,主要设有主管行政的三省六部、主管财政的三司与主管军事的枢密院,这个制度后由宋朝继承。十国虽然臣服于五代,但是其架构大致上与五代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