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金朝的经济状况介绍

1、经济

金朝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金朝建立之初,女真族尚处于渔猎农耕的混和制度,而它所控制的汉地,农业经济早已高度发展。

从金熙宗到金章宗的半个多世纪里,北方社会经济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东北地区社会经济比辽时有了较大的发展,如冶铁业有明显进步。在金世宗与金章宗期间,原来使用奴隶生产的猛安谋克户也逐渐转化成地主。这个转化主要有受田、赋税、区别平民和奴隶等,女真贵族借此扩大土地占有范围,实行”括地政策”。

2、农业

金朝把发展农业作为军事扩张的基础,视其隆兴之地东北地区为粮仓,将中原地区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都逐渐传播到当时落后的今东北地区。由于铁制农业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作物品种也日益增多。金初,不种谷麦,只种稷子春粮。以后农作物品种日益增多,农作物有小麦、粟、黍、稗、麻、菽类等;蔬菜类有葱、蒜、韭、葵、芥、瓜等。金廷又鼓励垦荒,例如规定开垦荒地或黄河滩地可以减免租税,所以开垦农田面积有所增加。

金朝的土地制度给予女真族很大的优惠,这是汉族、契丹族与渤海族所没有的。女真族的土地制度是一种称为“牛具税地”的制度,继承氏族制度的遗风。占地多少是以耒牛、人口为依据的,拥有众多人口和耒牛的女真贵族自然就可以广占田土。到金世宗大定年间,人、牛、地比例不符的情形已很普遍。

金熙宗时期开始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早在金朝统治广大的华北地区后,有计划的将大量的猛安谋克分散各地以汉族,被称为屯田军。金廷对内迁的屯田军户,都按照户口给以官田,即所谓“计口授田”。当官田不敷分配时也会大量抢占民田。屯田军户分得土地以后,大多让租给汉族耕种或是强迫汉族无偿耕种。由于剥削严重,无人愿意耕种,土地逐渐荒废。金世宗时再派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兼并土地为官田。

3、畜牧业

由于女真族属于东北民族,其畜牧业也十分发达。金帝完颜亮时原有九个群牧所。在南征时,征调战马达五十六万多匹,然而因战事大半损失,到金世宗初年仅剩下四个。金世宗开始复苏畜牧业,当时在抚州、临潢府、泰州等地设立七个群牧所。1168年起,下令保护马、牛,禁止宰杀,禁止商贾和舟车使用马匹。又规定对群牧官、群牧人等,按牲畜滋息损耗给予赏罚。经常派出官员核实牲畜数字,发现短缺就处分官吏,由放牧人赔偿。对一般民户饲养的牲畜,登记数额,按贫富造簿籍,有战事,就按籍征调,避免征调时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对各部族的羊和马,规定制度,禁止官府随意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