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十八岁第一次

 

 

上网好几年了,会网友还真是第一次。
事情还得从昨天中午说起。刚一打开电脑,就接到一个本市网友发来的信息,说要见见我。这家伙加我挚友差不多有半年了,视频过两三次,一脸苦大仇深的脸色,不属于我喜欢的范例。
本美人是你想见就见的吗?我在答复背面加了一个龇牙咧嘴的狂笑。
谁知道他勃然震怒,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你要是不跟我碰头,我明天就去杀人!我快速敲下一行字:你爱杀谁就杀谁,关我什么事?就在准备发送的时候,隐隐感受有点不当。这家伙不会真的如此疯狂吧?如果他真的去做那样丧心病狂的事,那岂不是我虽不杀无辜,无辜因我而死?他的网名也很让人很定心不下——嗜血疯魔。
我想,我该会会他。
约定的时间是今天上午九点半,地址是老百货大楼对面的广场。但是此刻已经十点多了,而我却还在赴约的路上。在慢慢蠕动的车流中,我疯狂地摁着喇叭。
回想是消磨光阴排除郁闷的好方法,往返想一下与嗜血疯魔网络来往的点滴吧!他给我的印象就是那张孤苦颓废的脸和一个很是另类很是冷酷的网名;他对我的了解也很是肤浅,他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不知道我的现实工作。我一直对他说我是一个文学女青年……
电话响了,一个生疏的来电打断了我干巴巴的回想。
你是莫愁吗?
我是,啊……我不是,你是谁啊?希奇了,现实中没有人知道我的网名,知道我网名的那些虚拟人都没有我的电话。
我是市公安局的局长。此刻有一桩挟制人质案件与你有关,劫匪自称嗜血疯魔,说是你的网友,还说一定要见到你才会释放人质。请你当即赶到老百货大楼对面的广场,配合我们工作。
我彻底晕了。半信半疑中,又接到了单位直属领导的电话,内容和语气与适才的王局长高度一致。
我如实交代了自己今朝的位置,立马就有大量警务职员和警车前来为我疏散交通。警笛长鸣,警车开道,我把汽车开到一百码,在这行人如织,车流如蚁的都市,这样拉风的时机不多。
很快就到了事发地,现场早已拉起了一道道警戒线,十几辆警车毫无法则地散布在周围,车顶上闪灼着忽红忽蓝的灯光,高音喇叭也在不断地喊话。记者们举着相机,伸长脖子尽力地捕获出色刹时。外围更是人头攒动。
王局长派人把我叫进了一辆警用依维柯,那边坐着几个愁眉紧锁,一筹莫展的人。
这是王局长,这是谈判专家,这是犯法心理学专家,这是大队长,这是特警大队长……其中的一位在向我介绍,劫匪很狡诈,将人质挟持在两面墙的夹角,我们的狙击手找不到有效射击角度。今朝劫匪手里有一把刀,另有一把,据我们预计,应该是。这是一个很是危险的家伙,人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们希望你能以网友的身份劝阻他犯法。
那么……我该怎么办?我问。
尽量奉劝他,让他释放人质,放下兵器,停止抵御!王局长顿了一下,又增补道:总之,要确保人质平安,你必需机警一点,随机应变。
事已至此,我别无选择。
警员向劫匪喊话:请你克制情绪,保持沉着,你的网友莫愁已经来了!我们立即安排你们碰头!
五分钟之后,我走进了包围圈,慢慢地向中心接近。
站住!不要往前走!正前方十米的地方发出一声喊。我望去,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胸前横亘着一只青筋袒露的手臂,手臂的尽头是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刀刃紧贴着她的颈动脉。女孩头发缭乱,面色惨白,双腿打战,两只大眼睛里表露出无限的惧怕。她的身后,蹲着我的网友:嗜血疯魔。
疯魔从女孩身后探出半张脸,站住,再走我就开枪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我的胸膛。
我不敢再向前走,立在那边。
你是莫愁?你就是我的网友莫愁?
是的,我是莫愁,我就是你的网友莫愁。我中规中矩地答复,像是好多年前面临老师的提问,我们在视频里见过好几回,你熟悉我的。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来和我碰头?疯魔很恼怒。
我没有骗你,相反,我急着赶来和你碰头,闯了一个红灯,被拦下了,耽误了时间。不信,我可让你看我的罚单。我真的没有骗他,事实如此。
疯魔脸上的戾气消退了几分,语气也缓和了好多,在他的授意下,我又往前走了五米。此刻,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人质脖子上被刀刃勒出的细细血痕。
小妹妹,你不关键怕,这位大哥哥是我的密友,他不是坏人,他不会杀你的。我用极度温柔的声音慰藉被挟制的女孩,同时,也在抚慰自己。
是的,我不是坏人,我真的不是坏人,哈哈哈哈!疯魔的声音锋利难听。
根据疯魔的批示,我席地坐下,静静地听他倾吐:
我平生崎岖,逆境重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到此刻仍是一个失败者。我的爹妈很爱我,但是他们不爱对方,离婚了!此刻都死了!我的境地被征收了,征收款被我妻子卷走了,独一的儿子也被她带走了……
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孤单的,没有亲人,没有密友,没有人愿意听听我的心声。我恨这个世界,我恨所有的人,囊括我的爹妈,囊括我的妻子,也囊括眼前的你!因为你也不在乎我,你迟到了一个小时,没有人在乎我,没有人!
我要见你,也没有什么目标,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不值得迷恋,可是,我需要有人来听听我的临终绝笔。我希望你为我写一篇文章,记实我失败的人生,题目就叫:生无可恋,嗯,对,生无可恋。
其实,我不想杀人,不想杀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但是这世间多苦多灾,活着更是一种煎熬,所以,我要带她一起走。不管是天堂,仍是地狱,都好过这个肮脏的人世……
疯魔时而安静,时而冲动,时而恼怒,时而抽泣,断断续续地说了近一个小时。被挟制的女孩脸上,出现出一片恐怖的惨白,看不到一丝血色。
此刻疯魔说累了,我想应该轮到我说两句了。
我说:你放开她吧,我来做你的人质。
我还说:你不要杀人,只要你放开她,大家都会原谅你的,法院也不会判你死刑,最多一两年,你又出来了,你还可以创造出色的人生。
我的说法被疯魔一一否决。他百折不挠地要留下我的人命为他写书,同样百折不挠地要带着小女孩脱离人世。
作为一个文学女青年,我感到今天特别失败。那些滔滔不绝的口才,柔美感人的词句,字字珠玑的诗歌,趣语连珠的文章,在现在是何等的惨白!
我渴了,要喝水,你去拿瓶水来。疯魔说。
我点点头,揉了揉麻痹的双腿,站起身来慢慢地向外围走去。
接过一瓶矿泉水,我又默默地走回来,在离人质两尺远的地方停下脚步。
莫愁,你也渴了,你先喝吧!疯魔好像很关心我,可那半边脸上却带着一丝狡黠的笑——他是怕水里有毒。
我拧开盖子,一仰头喝了半瓶。
好了,剩下的留给我喝,你慢慢地递过来!疯魔放下左手里的枪,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伸手迎向我递出去的那半瓶水。
我的心忽然跳动得很厉害,手也跟着哆嗦起来,就在将近完成交接时,我的手一软,那瓶水脱手掉落在地。
疯魔本能地低头并倾斜身体,想从地上捞起那半瓶水。在这一刹时,我抖了一下手臂,一只精良的特制顺着胳膊滑到我的手心,接着,我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架在小女孩脖子上的西瓜刀跌落在地,疯魔缩回手来捂在前胸,他抬头看着我,眼神里充斥着震惊、不解、渺茫、幽怨和恼怒,很艰难地说:你、你不是我的网友,你不是……莫愁……
我抱起早已虚脱的小女孩,在战友们的蜂拥下向外围退去,心里说:我是你的网友,我是莫愁,可我也是一名警员,对不起……
那年,我才十八岁,从特警学校结业分到特警队才三个月,那是我第一次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