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
周恩来,1898年3月5日生于江苏淮安,原籍浙江绍兴。字翔宇,小名大鸾,曾用名飞飞、伍豪、少山、冠生等。
1913年进天津南开中学学习。1917年留学日本。1919年回国。在天津参加五四运动,组织觉悟社,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活动。
1920年至1924年先后去法国和德国勤工俭学,在旅欧的中国学生和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发起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党(后改称旅欧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转入中国党(由张申府等人介绍),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总支部,并参加旅欧总支部的领导工作,对早期的建党、建团工作起了重大的作用。
1924年8月从巴黎回国,曾任黄埔军校部主任,国民军第一军部主任,两广区委委员长、兼军事部部长,主持建立党直接领导的武装叶挺独立团。
1925年2月、10月,领导进行了第一、二次东征,为巩固和发展广东根据地和进行北伐作出了重大贡献。
1926年曾在广州农动讲习所讲授军事课程,同年冬到上海,任兼江浙区委军委。
1927年3月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获得胜利;8月领导了南昌起义,向派打响了第一枪,为创建人民军队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起义中任前敌委员会。同月在“八七”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局候补委员。
1928年出席党的六大,在会上作了关于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的报告。后在上海坚持地下工作,任中央组织部长、,曾发表《坚决肃清党内一切非无产阶级的意识》和《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
1931年12月进入中央根据地后,任苏区中央局,中国工农红军总政委兼第一方面军政委,中央军事委员会。
1933年春和朱德一起领导和指挥了第四次反“围剿”战争,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1935年1月在遵义会议上,坚决支持的正确路线,为确立在全党的领导地位,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遵义会议后,仍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并任中央三人军事指挥小组成员。
1936年12月任全权代表去西安同被逮捕的蒋介石进行谈判,和平解决了西安事变。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代表和南方局,并任政府军事委员会部副部长,长期在驻政府所在地武汉、重庆进行党的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1945年8月和去重庆,同进行谈判斗争,《双十协定》签订后,率代表团留在重庆和南京。
1946年11月从南京返回延安。
1947年7月军队重点进攻陕甘宁边区时转战在陕北,同年8月任兼代理总参谋长。
1948年9月,参加领导和指挥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同年11月任兼总参谋长,为推翻的统治、武装夺取政权、创建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了不朽的功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府总理、外交部长(兼任)、,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二、三届主席。是五届中央委员,六至十届中央局委员,六届、七届中央处,八至 十届中央局,八届、十届中央委员会,一至四届全国代表。
在担负处理党和国家日常事务的同时,和一起制定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几个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都是他亲自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的。
1960年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国民经济顺利地得到恢复和发展。还提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科学技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等观点,对社会主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在国际事务中,参与制定并亲自执行了重大的外交决策,提出了外交工作中一系列具体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了党的外交路线。
1954年,倡导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5年4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一次亚非会议,使会议通过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1961年,出席苏共二十二大,对赫鲁晓夫集团国际主义运动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
在“”中,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为继续进行党和国家的的正常工作,尽量减少损失,为保护大批的党内外干部,费尽心血,并同、反集团的阴谋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
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党提出: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前列的宏伟规划。
1972年患病以后,一直坚持工作。
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7岁。
主要著作编为《周恩来选集》。
夫人邓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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