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宋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

向太后在曾布、蔡卞、许将等执政的支持下,立赵佶为帝,即著名的昏君徽宗,终于将北宋皇朝推上了灭亡的道路。 元符三年(1100)正月,年仅 25岁的哲宗病死,宰相章惇主张依礼、律,当立哲宗同母弟简王赵似,否则当立长弟申王赵佖,但向太后(神宗皇后)以自己无子,神宗诸子皆庶子,排除患有目疾的赵佖后,主张立哲宗次弟端王赵佶,章惇指出赵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但向太后在曾布、蔡卞、许将等执政的支持下,立赵佶为帝,即著名的昏君徽宗,终于将北宋皇朝推上了灭亡的道路。 徽宗即位后,向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太后在神宗时即是守旧派,当政后随即任命守旧派、韩琦长子韩忠彦为执政,不久又升任右相,左相章惇、执政蔡卞等相继受攻击,蔡卞首先被贬任知府;同时恢复被贬逐的守旧派官员的名位,守旧派官员接着相继上台。当年七月,向太后还政后不久,反对立徽宗为帝的左相章惇被罢相,韩忠彦升任左相,曾布升任右相。当时守旧派与变法派的斗争日趋激化,也有官员认为元祐、绍圣均有失误,应该消除偏见,调和矛盾。于是改次年为建中靖国,以示“本中和而立政”, “昭示朕志,永绥斯民” 。但是新旧党争不仅没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一月,邓洵武首创徽宗应绍述神宗之说,攻击左相韩忠彦并推荐蔡京为相,得到执政温益的支持,为徽宗所采纳,首先于同月末决定改明年为崇宁元年,明确宣示放弃调和政策,改为崇法熙宁变法。 蔡京是个投机者,王安石变法时拥护变法改革,元祐初又附和司马光积极推翻新法,绍圣初又积极附和新法,徽宗即位后不久受守旧派攻击而被夺职提举宫观闲居杭州(今属浙江),结交赴杭收集书画的宦官童贯,蔡京以擅长书法逐渐受到可以称之为画家、书法家的宋徽宗的赏识,邓洵武、温益知道徽宗必将重用蔡京,在进呈绍述新法意见时都力荐蔡京,认为徽宗“必欲继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崇宁元年(1102)五月,左相韩忠彦首先被贬任知府,蔡京升任执政。随后右相曾布也被贬任知州,蔡京升任右相,不久又升为左相,独相达三年之久。其后虽曾二次罢相,但又复相或以太师控制朝政,位在首相(徽宗改左仆射为太宰作首相,右仆射改称少宰为次相)之上。 徽宗末年,致仕已多年的蔡京还以太师领三省事掌握朝政,他们打着绍述神宗改革的旗号,作为排斥异己打击反对者的幌子。崇宁元年九月,首先把元祐(1086—1094)及元符三年恢复旧法的文彦博、司马光等 120人,称为元祐奸党、元符奸党,刻石于端礼门(文德殿南门)。又复查元符三年三月向太后执政时下诏求直言时应诏所上之书奏,被查者达 582人,以赞成绍述新法或反对者分为正等和邪等,将蔡京的党羽列为正等,共 41人,纷纷升官重用;其余 541人,全部列入邪等,列入奸党及邪等的都分别受到贬逐或降、免官职的处分。崇宁三年(1104)六月,又将元祐、元符党人与上书邪等者,删去一部分后合并为“元祐党籍”,以司马光为首, 共 309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其中有与上述三项无关的改革派章惇、曾布等 10 余人。并刻石于文德殿门东壁及各州、府。 被当时人称为“六贼”的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彦,形成以蔡京为首的腐朽统治集团,蔡京、王黼先后任首相或太师、太傅,依靠宦官童贯、梁师成,以朱勔、李彦为爪牙,控制着整个徽宗时期的朝政,逢迎着臭名昭著的昏君宋徽宗,使北宋末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黑暗腐朽的时期之一。蔡京等打着绍述新法的旗号,无恶不作,贿赂公行,卖官鬻爵, “三千索(“索”意与贯同),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巧立名目,增税加赋,搜刮民财。如和预买,原是官府春季预先出钱预买,民户夏、秋随两税纳绢,自愿进行的钱、绢贸易。后改为硬性分配给民户,预付的钱改为三分给钱、七分给盐。徽宗时先是不给盐,后又不给钱,完全成为民户新的赋税。又如,徽宗时改为全面实行钞引通商,连茶笼、盐袋也规定向官合同场购买,除交纳通常的过境税和营业税等,还要交纳“头子钱”、“秤提钱”、“市例钱”等等。又如征收所谓经制钱,是“取量添酒钱及增一分税钱,头子、卖契等钱,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 。苛捐杂税,积累了大量财富, “今泉币所积赢五千万”,“于是铸九鼎,建明堂,修方泽,立道观” ,大兴土木,不仅在宫城之北建筑稍小于宫城的延福宫和规模更大的艮岳,还乘机利用搜刮的民财大修各自的豪华宅第。为了阻止其他官员的议论,诏书也不依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复核、上奏后颁行的正规途径,而是请徽宗亲书后即颁行,称为“御笔手诏”,甚至请宦官杨球代书,号称“书杨”,以达到他们任意胡作非为的目的。当蔡京受到群臣攻击而罢官致仕时,王黼继而擅权,虽一方面罢除了蔡京施行的一些苛政,另一方面则更加紧搜刮民财,以供徽宗任意挥霍。蔡京当政时,重用苏州人朱勔主持苏州应奉局、杭州造作局,年复一年地强取民间奇花、异木、怪石。当时由十艘左右的船只组成的一个运输船队称一纲,大量的花石竹木由船队经运河运往都城开封称为“花石纲”,由于抢夺来的花石竹木数量之多,络绎不绝的花石纲船队,致使运河航道不畅而部分改用海运。应奉局的官吏在抢夺民间花石竹木时,乘机敲诈勒索,逼得民户拆房毁屋,甚至卖妻鬻子,倾家荡产,民怨沸腾,终于爆发了规模巨大的方腊起义。徽宗初年,宦官杨戬先设“稻田务”,开始在汝州(今属河南)立法,可以种稻的田土,收索民户田契,辗转追寻,直至无契可证,将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称为公田,种植户即作为佃户,须交纳公田钱,继而推广至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又设“营缮所”,检括公田。后皆并为“西城所”,所有荒地废田都作为公田,强令百姓承佃,交纳公田钱。宣和三年(1121)杨戬死后,宦官李彦继任,更为凶狠残暴,凡民间好田,指使他人诬告为荒田,田主虽有地契也无用,即括为公田,甚至鲁山(今属河南)全县的农田都被括为公田,原业主即作为佃户,许多投诉者受刑致死。弥漫数百里的梁山泺(泊),是济州(今山东巨野)、郓州(今东平)数县沿湖渔民赖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强行收取赋税,逃税者按盗匪处罪。在李彦及其党羽的摧残括为公田,原业主即作为佃户,许多投诉者受刑致死。弥漫数百里的梁山泺(泊),是济州(今山东巨野)、郓州(今东平)数县沿湖渔民赖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强行收取赋税,逃税者按盗匪处罪。在李彦及其党羽的摧残之下,北方也是民不聊生,小规模起义不断发生。 责编:人学研究网华夏春秋栏目·紫天爵 参考文献: 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乙编第五章,第二节“宋徽宗的腐朽统治宋江、方腊起义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