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韵杜甫上愿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作者:人学研究网·中华典艺网·诗栏目编辑部【七步】)
之前已经为大家介绍过“诗仙”李白,而此文我们主要讲述在诗歌史上同样享有远大声誉的、与李白并称为“大李杜”的杜甫。
杜甫,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所以也被人称为“杜老”、“杜少陵”,杜甫曾在剑南节度府任参谋,加检校工部员外郎,古人多以官衔尊称,杜甫也被称为“杜工部”。他一生共创作了一千五百多首诗,收录于《杜工部集》,诗歌体裁丰富,含七古、五古、七律、五律等,有集大成之势,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后人誉为“诗圣”。杜甫的诗作被称为“诗史”,既因为他的诗歌数量巨大,体裁丰富,涵盖了唐朝多个时期,又因为他的诗表达了崇高的儒家仁爱精神和强烈的忧患意识。
杜甫出生于“奉儒守官”的书香之家,家学渊博。他的祖父是初唐时期有名的诗人杜审言,杜审言也是唐代”近体诗”的奠基人之一,极其富有才华,诗歌朴素自然,并且曾任隰城尉、洛阳丞、著作佐郎、修文馆直学士等官职。杜甫的父亲为杜闲,曾任郾城尉、奉天令、朝议大夫兖州司马等要职。故杜甫7岁就开始学诗,15岁就扬名万里,并立下了“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远大理想,但时代有负他,他的理想只能是盛唐幻影的一个美丽泡沫。下面我们将杜甫生平划分为八个时期,分别进行介绍,并观察杜甫不同时期诗风的变化。
一、壮游时期:杜诗风格尚未形成
公元731年,杜甫19岁,年轻气盛的少年自然不甘拘于家中,渴望游走四方,于是他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漫游生活,他漫游吴越一带,“放荡赵齐间,裘马颇轻狂”(《壮游》),自在如风,在旅行中丰富自我。公元744年,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四月,“诗圣”与“诗仙”第一次相遇,杜甫与李白相遇于洛阳,二人立即感到相见恨晚,相约同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一起吟诗作对,结下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的深厚友谊。
此时的唐朝文化昌盛,国力富强,处于伟大的开元盛世时期,这也养成了杜甫勇武不屈的精神,树立了其奋发向上的理想。下面就这一时期所作的一首诗来看杜甫这种精神状态:
《房兵曹胡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抒情诗,看似写物,实际写人,将写人与写物融为一体,杜甫通过对房兵曹的骏马的赞美,表达了自己的蹈厉之志。《唐风怀》中有“赵子常曰:此诗词气落落,飞行万里之势,如在目中。区区模写体贴以为咏物者,何足语此。”
首联与诗题呼应,点出了这匹胡马的来由,房兵曹的这匹胡马是来自大宛的名马,大宛是汉代西域国名,其地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以盛产“汗血马”为名。接下来写马的“骨”,如何从外形上判断一匹马是否是良马,最明显的便是看马的肥瘦,肥硕圆浑的马缺乏锻炼,无奔跑之力,必不如精瘦健壮之马。杜甫用短短的五个字,运用了“比”的手法,便写出了胡马筋骨如刀锋一般突出分明,勾画出了马神骏健悍的轮廓。
颔联写到马的耳朵像用刀斜劈竹子后的形状,那般坚挺直立,也是给人一种挺拔俊俏之力,接下来顺势写马奔跑起来犹如蹄不落地,奔跑迅猛带起来了风,风灌而入蹄内,常人一般写此句会写成“蹄下生风”类,而杜甫却是“风入四蹄”,显得别有新意,富有创造力。“批”、“入”也使此诗歌富有动态感,仿佛让人看见其马驰骋疆场之状。并且此二句读起来是“二二一”的节奏,诗人强调了句末的“峻”与“轻”,写出了马的气概与飞奔之速。
前四句写的是马的外形,是实写。但是杜甫并不进行面面俱到的全面描写,而是抓住了最能突出马的特征的:骨、耳与奔跑之速,抓住了细小的细节,于小见大,刻画出一匹俊美雄健的良马形象,属于状物的部分。接下来四句,诗人开始进行抒情,采用虚写的手法,写马的品德而抒发自我之情。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是说再怎么空阔辽远的道路对于这匹马来说都不是问题,这种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使人可以信赖,真是可以将人的死生交付于它。“所向无空阔”是承接上句马奔跑之快来写。这句构造了一个英勇、雄壮的义士形象,看似写物,其实在写人。
尾联的“骁腾有如此”是对前面所写的马的风骨、气概作出的总结,言简意赅。最后“万里可横行”又将诗意扩宽开来,是诗人对房兵曹“横行万里”的期望,也是自己志向的写照,在状物中显出自己的情志,也在写人中显出了马的蓬勃向上之势。
杜甫喜欢马,也喜欢骑马,也写过很多关于马的诗歌,基本都是咏物抒情诗,不同时期写了不同的马也表达了不同的思想感情,这一首青年时期所写的《房兵曹胡马》就可看出诗人年轻气盛、勃然奋励、奋发踔厉的精神,而后期描写的却是病马,表达了自己忧国忧民的精神,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二、长安十年:干谒之作
公元747年,杜甫三十五岁,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给妻儿一个富足的生活前来长安应试。公元747年,朝廷举行了全国大规模的征举,这次考试规模宏达,由要员监考,朝廷自称对百姓一律公平,看起来煞有介事。于是杜甫怀揣着“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热情参加了考试,即自认为自己很出类拔萃,可以立刻登上显要的地位。但其实这次考试是由奸相李林甫暗地操纵着,他怕应举士子“对策斥其奸恶”,于是使一个中第的人都没有,甚至还向玄宗祝贺“野无遗贤”,来达到自己权倾朝野的企图。
杜甫在长安仕进无门,困顿了十年,他向各达官贵人投赠诗,最后才获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的小职,这是负责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钥匙的小官。长安十年的时期,是杜甫诗过渡到后来悲情类诗的过渡期,他在这期间看到了黑暗的朝廷,写了很多批评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下面就一首来进行赏析:
《贫交行》
翻手为云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
君不见管鲍贫时交,此道今人弃如土。
这首诗只有短短的四句,通过古今对比、夸张的手法,表达了诗人对世态炎凉、人情反复的悲戚,抒发了诗人内心的郁结与愤懑,极力地讽刺了现实的黑暗。
第一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语说尽”(杨伦语)了虚假之交的现实,一会儿像云一样的聚合在一起,一会儿又像雨一样的四处消散,变化无常,忽云忽雨,这是一种富贵之交、酒肉之交、势力之交,与诗题的“贫交”相呼应,作出鲜明的对比,从侧面烘托出贫贱之交的真挚可贵。此句总领全篇,语言凝练生动。成语“翻云覆雨”则出自与此,用来比喻反复无常或惯于玩弄手段。
第二句,诗人表达了自己对这种变化无常且迅捷的“友谊”的鄙斥,这中交友都是如此的轻薄虚假,让人轻蔑愤慨、不屑一顾。语言简练,语气之深,表现出诗人对假、恶、丑的极度憎恶的态度。
第三四句,诗人从现实中这种虚假的交友中怀念其了古人的纯朴友谊,感叹“今人”将古代官鲍之交的深厚友谊弃之如土。《史记》载,鲍叔牙早年与管仲交游,知道管仲的贤能。管仲贫困,曾欺负鲍叔牙,而鲍叔牙却始终善待他。后来鲍叔牙辅佐齐国的公子小白(即后来齐桓公),又向公子小白荐举管仲。管仲终于辅佐齐桓公成就了霸业,他感喟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也。”后人就多以“管鲍之交”来形容自己与好朋友之间彼此信任的关系。将古道与现今作出对比,更加突显出了现实的黑暗虚假,对现实进行鞭挞。“今人”范围很广,将现实中所有的人都包含在内了,有些夸张的意味,但诗人就是要用这种夸张来突出现今贫贱之交的珍稀。
后人评价此诗,多赞美其言简意赅、言简意尽、言简意深,浦起龙赞其:“只起一语,尽千古世态。”蒋一梅赞其:“语不多而意到。”《杜臆》中有:“作行止此四句,语短而恨长,亦唐人所绝少者。”可见此诗的优秀与独特之处。
(未完)
人学研究网·中华文明栏责编:紫天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