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华
霍维华(?—1636)明东史(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除金坛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天启初附魏忠贤,诬杀王安。 天启四年(1624)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崔呈秀同为魏忠贤谋主。擢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崇祯初,被言官交章,定入逆案,戍徐州。
霍维华(?—1636)明东史(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除金坛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天启初附魏忠贤,诬杀王安。 天启四年(1624)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崔呈秀同为魏忠贤谋主。擢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崇祯初,被言官交章,定入逆案,戍徐州
霍维华(?—1636)明东史(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除金坛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天启初附魏忠贤,诬杀王安。 天启四年(1624)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崔呈秀同为魏忠贤谋主。擢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崇祯初,被言官交章,定入逆案,戍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