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清朝格格的等级与中国历史上的空难自然之中的社会阶层划分

在清朝,格格的等级划分是由顺治十七年(1660年)正式确立的。格格被分为五个等级: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即郡主;世子及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即县主;多罗贝勒之女也称多罗格格,即郡君;贝子之女称固山格格,即县君;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则被称为宗女。这种阶层划分一直持续到清末民初时期才逐渐消失。

例如,清高宗乾隆帝一生共有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早逝未加封,而另外五位女儿都获得了公主的封号,如第三位孝贤纯皇后的长女被封为固伦和敬公主,第四位纯惠皇贵妃苏氏生的长女被封为和硕嘉公主,以此类推。这反映出在特定情况下,皇帝可能会破例对其爱daughter进行特殊待遇。

从历史上看,从皇太极开始,就不再将皇帝的女子直接称作“ 格 格”,而普遍使用“公主”这一名词。但是在非正式场合或根据排行关系中,“大哥”们可能会用“大哥”的方式来叫她。在春秋战国时期,“公 主”这个名称就已经存在了,当时诸侯之间互相结婚,并由同姓诸侯担任媒介,这种情况下天子的女性便被尊称为“ 公 主”。

汉朝之后,只有皇帝的女子才能自居“ 公 主”,而诸侯王的女子则只能成为翁主。而且只有皇帝的大姐妹才可以自居长公主,其余姊妹则以大长公主来命名。在东汉时期,大部分都是以县或郡作为前缀来命名,如舞阳、涅阳等,而晋朝则是以郡作为前缀如平阳。这样的计策使得这些名字具有很高的地位象征性。

到了隋唐时代,则出现了更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太子的孩子会成为郡夫人,而其他诸王家的孩子只能成为县夫人。而明清两代,则更加严谨地将亲王家的孩子设定成郡夫人的身份,同时对于其他爵位来说只允许他们成为县夫人。最后,在唐高宗统治期间,他颁布了一系列规定,比如对于嫁出去的是要说出降,对于嫁入的是要说适,以及嫁给一个官职的人必须先说尚或者娶这类规定,使得整个社会中的婚姻礼仪变得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