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斯帝国的分期与集权
波斯帝国的“集权”与“分期”:从大流士改革到中央统治的演变
在中国世界古代史学者的观念中,至少从大流土改革后,波斯帝国是一个典型的主义王权统治的国家。《世界上古史纲》认为,大流士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加强中央集权,实现统治”,并且把省作为“君主对被征服地区实行直接统治和压迫剥削的单位”。李铁匠解释波斯帝国发展为“囊括整个古代近东的奴隶制大帝国”。
原先行政管理机构是注定要灭亡的大流士通过改革国家行政机构,把全国行政、军事、监察、司法大权都集中到国王一人手中,加强了中央集权。薛西斯之后军政分治原则破坏以及缺乏王位继承法,被认为是波斯帝国中央集权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也认为,大流士的改革确立了君主,加强了国王的权力,并调整了国王与贵族之间关系。在我看来,也曾认为波斯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主义中央集권国家。应当承认,有关古代波斯的一般印象并不只是从近始,在某种程度上,它是留给我们的遗产。
波斯国王们宣称自己是帝国统治者和立法者,他们拥有军队和行政权限,一切政令均由他们发布。大流士铭文中明确指出“我统治他们,他们向我交纳贡赋”,他的儿子兼继承人薛西斯说法几乎一字不差。
早在公元前5世纪前期,埃斯库罗斯就将波斯大王薛西克斯政体与希腊城邦政体作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对立起来。希罗多德历史中的描述也把那场冲突作为波斯人的奴役与希腊人的自由、责任之间的事态发展。
亚里士多德关于蛮族较希腊人富于奴性的说法,以及黑格尔有关东方只有一人自由、希腊和罗马部分人自由理论,都基于他对波斯特政治体系下的印象。在当代西方学者眼中,这些观点似乎并不那么普遍,而奥姆斯特德等人的研究,则倾向于考量更为复杂的情况,即使如此,对于是否能实行有效地地方管理仍有争议。
库克提及但未深入探讨此问题,而布里昂则详尽讨论了总督对于行省内传统习俗尊重,但其定义尚需进一步阐述。此外,还有如库尔特等学者试图重新评估这些概念,以更精确地理解这段历史时期。
我们必须认识到,从中国视角出发,对于如何界定一个文明或政治体系本质上的区别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解读。而对于所谓的大帝国内部运行结构,我们仍需要更多具体分析,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这一时期的人物动态及其影响至今的地理政治结构变化。这正是在不断挖掘历史真相之路上,我们希望能够提供一些初步见解,并期待未来更多研究成果以补充目前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