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老师也需有从业资格证解读经典历史故事中的教育场景
自古以来,中国一直尊重教师这一职业。西周时期,《太公家教》中就有“事师,敬同于父”的记载,而孔子则留下了“有教无类”的至理名言。在古代中国,要成为老师,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学识。
在西汉以前,教师多是推荐的,不需要从业考试。但到了东汉时期,中国出现了教师资格考试。这意味着要想成为太学博士,就必须通过太常主持的考试。这些考试对教学经历和年龄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求曾教过学生50名以上,并且年龄不小于50岁。
隋唐时期形成了官学制度,这个制度包括小学到大学、综合性学校到专科学校等。教学管理也变得更加规范,对教师从业资格和教学能力也有了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唐代对包括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在内的学官进行定期考核,每年一小考,一大考每三年五年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品德及教学效果,还会分为九等,其中授课数量是重要标准之一。
宋代出现了新的称谓“教授”,石介、孙复、胡瑗等著名学者都曾担任此职位。此时民办书院开始兴起,但朝廷仍然抓紧管理官学,并要求当上公办教师也得经过考试。
宋熙宁八年的“教官试”制度被认为是最难通过的一个教育主管和教师资格考试,因为它过于严格。在元丰元年,只有53位教授能通过这个选拔,因此很多人都不愿意轻易申请这个职位。
明朝则将考核与升学率挂钩,即府学教授如果9名学生能在乡试中举即可升职,而州学学正如果6名学生能中举,则可以升迁。而县级学校更是如此,只要3名学生能够中举,那么教谕就可以获得升迁机会。这表明古代评价一个老师不仅看其授课数量,更看其培养出的优秀人才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