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婚姻观念开放 宋朝元宵节成相亲大会
唐宋以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不能见面”等规定,都是政府倡导的;但政府倡导的风俗习惯也开始逐渐动摇,甚至出现了“非诚勿扰”以及“万人相亲会”那样的相亲节。 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载:“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意思是男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在园圃里,或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
古代“情人节”一般有三个:元宵、上巳、七夕。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传说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这一天,藏在深闺的女子和青年小伙子都纷纷外出踏青,她们在河畔嬉戏、插柳赏花,如杜甫所说“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而男子们也分坐河渠两旁,在上游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取杯饮酒,以曲水流觞的方式吸引意中人。如果双方对上眼了则一起漫步灞上,折柳相赠,啸声不断。
如果说农历“三月三”是古代白天的相亲节,那么“元宵节”则是古代男女晚上的相亲节。元宵节晚上,古代青年单身男女走上街头,借赏灯、逛花市的名义,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男女彼此也心照不宣,会用眼角余光偷看异性,心里七上八下,但又憧憬着那份“灯下邂逅”的心动缘分,自有一番“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浪漫。单身男女一旦看上心仪的人,便会请朋友上前自报家门,如对方也有“眼缘”,那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然后彼此留下姓名、地址——尽管当时没有手机。双方回家后各自禀告自己的父母,于是父母大人便可按照“明媒正娶”的程序,“热热闹闹”而且“严肃认真”地走一下过场,直到把这个“灯下缘分”送到婚姻洞房。
在古代,还有一个十分高端的相亲节,那就是“同年大会”,即“新科状元”相亲节,不过这个所谓的高端“相亲节”,是专门为古代权贵们挑选女婿而设立的,尽管如此,这个“高端相亲节”却没有古代老百姓相亲节那样温情脉脉,文明礼貌,而是充满了暴力,有时还上演“全武行”。
北宋首都开封就发生一起,不过不是斗殴,而是“抢错”了,咋回事呢?进士发榜那天,一个叫曾文斌(新科进士)的小伙子正在看榜,突然被十多名壮汉架起来,并簇拥至兵部尚书之家。被架起来的曾文斌既不拒绝,也不喊叫,而是欣然前往。到了部长家,曾文斌才被放下来,不多时,一位着袍服的人来到青年面前,问道:“我只有一个女儿,长得并不丑陋,愿意嫁与公子为妻,不知可否?”曾文斌听完后,不急不忙地深深鞠了一躬,说道:“我出身寒微,如能高攀,固然是件幸事,要不您等我回家和妻子商量一下再说,怎么样?”围观众人见状哄堂大笑,随即散去。
由于在“同年大会”相亲节,大多数单身新科进士大多都会被皇帝或权贵们选为女婿,于是,在古代“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总是密不可分,而且自唐朝以来延续了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