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以前的婚房称呼探秘揭开中国历史中的婚姻场景
在古代,人们在结婚时使用的居所被称为“青庐”,而不是我们现代常用的“洞房”。据《世说新语》记载,曹操与袁绍年轻时曾经一起做过一些恶作剧,他们甚至偷走了一个新娘,这个故事虽然真假难辨,但表明古人确实将临时搭建的帐篷用作举行婚礼的地方。从东汉到唐初,“青庐”通常设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新娘入洞房的时候会经过特备的毡席。
除了作为婚礼场所,“青庐”这个词还用来指代结婚本身,就像现在我们用“洞房花烛”一样。到了近现代,还有的人把“青庐”用于描述结婚,如郭沫若在《卓文君》中就提到:“如今尚未青庐”,这里的意思是指结婚。
然而,在唐代以前,“洞房”的含义与今天完全不同。在那时候,“洞房”并不指新人夫妇的卧室,而是指宫廷中的豪华且幽深的大型居住空间。例如,《楚辞·招魂》中就提到:“姱容修态,絙洞房些。”这里面的“洞房”并非描绘新人的夜晚。而北周时期庾信也用了类似的词汇:“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由于唐代文人多次使用了“洞房一词来形容男女间亲密之处,这种习惯久而久之,便使得人们开始专门用这个词来形容新人的卧室,即便是在宋朝以后,当有人写下:“双双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后交拜礼毕,送归洞房做花烛筵席。”这里面的“洞房”的含义已经和今天相同,即代表着新的夫妻生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