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重历史上饱受歧视的中国商人
在今天的中国,商人地位非常高,但是古代并不是这样。中国商人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历程,才走到今天,成为社会的骄子。
(作者:李伯重,中国经济史学家)
今天商人处于最高的地位。现在到饭馆吃饭,服务员全喊你“老板”。当我第一次被人称为“老板”的时候,感到非常奇怪,因为我和“老板”完全沾不上边。后来才理解了,在中国,称你为“老板”,是表示尊敬你。由此可见,在今天的中国,商人地位非常高,但是古代并不是这样。中国商人经历了长期而曲折的历程,才走到今天,成为社会的骄子。这个历程是怎样走过了的呢?这里就和大家谈谈。
▍一、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商人
“商人”这个称谓,可能因系商朝人而得名,有如后世华人在汉时被称为“汉人”,在唐时被称为“唐人”。今天我们说的商人,就是英文中的merchant。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在英文世界中,几部最权威的词典对 merchant的解释也与此大同小异。但是在近代以前,商人或者merchant这个概念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却向来不很清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依照李埏先生的总结,商人包括四种人:(1)从事商品交换的人;(2)既从事商品生产也从事商品交换的人;(3)从事服务性行业致富的人;(4)经营高利贷的子钱家(高利贷者)。
朱瑞熙先生则认为在宋代,“由于商利所在,人们趋之若鹜,从事贸易的不仅有单纯的商人,还有各级封建官府、各级官员、宗室、僧尼、举人、地主以及手工业主,甚至还有一部分农民”。因此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商人,与今天的商人是有所不同的。在欧洲历史上,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在英国,一直到了16世纪,字典里也还没有对merchant的明确的界定,大商人、小商人、小贩、手工艺人都叫商人。所以“商人”的概念,在古代和在今天是有差别的。这里我们谈的商人,是专门从事商品贩卖的人。
中国古人对商人的分类,大致分成行商和坐贾两类。南宋末黄震为“商贾”下的定义就是:“行者为商,坐者为贾,凡开店铺及贩卖者皆是”。用今天的话来说,行商是贩运商,一般是经营规模较大的商人,因为要把一批货物从这个地方贩运到另外一个较远的地方,运输成本很高,没有一定的规模,就不能获利。坐贾是本地的零售商,在本地开店做买卖,小规模也可以。因此大体来说,行商经营规模较大,财力较为雄厚,因此是商人的中坚。中国古代说到商人时,主要就是指行商。
在中国,商人这个职业群体出现很早,而最早为商人的情况进行记载的人是司马迁。在他的巨著《史记》中,第129篇《货殖列传》是一篇列叙商界人物的传记。而在《货殖列传》中的商人都是行商,而没有坐贾。
司马迁为商人立传的做法,在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因此《货殖列传》在二十四史中也是一篇独一无二的文献。我去年在韩国高丽大学开会,会上有韩国学者讲到,李朝(1392年-1910年)是一个高度崇尚儒学的朝代,在很多方面做的比明朝中国还要更加彻底。李朝把儒学典籍奉为经典,为二十四史之首《史记》在也享有崇高地位,读书人都要读。但是李朝政府却将《史记》中的《货殖列传》删掉了,因此的《史记》只有129篇,而不是130篇。为什么要删?因为李朝统治者觉得按照儒家思想,商业是“末业”,商人是地位低下的“末民”。而《货殖列传》却不仅为商人立传,而且还歌颂商人,有违儒家信念,所以不能让读书人读。
李朝统治者的这种想法并不难以理解,因为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的主流看法。《汉书·食货志下》说:“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 。颜师古注释说:“末,谓工商之业也”。也就是说,《汉书》中说到的“末民”就是从事工商业(特别是商业)的人。由于商人的这种低贱的社会地位,当然他们不配载入史册,流芳千古了。
▍二、“末民”与“崇本抑末”
钱穆先生说:中国传统社会是由士、农、工、商组成的“四民社会”。 所谓四民,就是士、农、工、商四种人。《汉书·食货志》说:“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用今天的话来说,士是受过教育的人,居于首位。农是农民,位居第二,工是工匠,位居第三,而第四才是商,居于末位。
早在周朝,就已有 “四民”划分。《管子·小匡》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这句话的意思是:“四民”是社会构成的基石,但“四民”必须“分业定居”,各种人都有自己的地位,甚至住都不能住在一起。各种人的身份是世代相传的,“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子之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国语·齐语》)。只有这样,社会才会井然有秩。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在“四民”中,商的地位最低的。这是因为在商朝,工商业均为王室、公室、官府所有,私人是没有的。王室、公室、官府占有善技艺和善经商的奴隶,用以生产各种产品和到方国部落间去进行贸易。西周代商,“因于殷礼”,工商业的状况大体因仍旧贯,未有多大改变。从事商业和手工业的人社会地位都很低下(其中许多是奴隶和俘虏),人身依附于官府,由官府养活,所以叫做“工商食官”。王玉哲先生称西周手工业工人为“工奴”、商人为“商奴”,并说:“工商皂隶,不知迁业”,他们的工作和身份都是世袭的,没有自由。因此,工商业者处于卑贱的地位,受到人们的鄙夷。
到了春秋时期,才开始有普通人做商业。大家知道,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分为很多大大小小的国家,各自的人口和资源都有限,一个国家不能什么都生产,所以需要有跨国贸易。于是就有一些商人应运而生,做这种买卖,商业也开始发达起来。这时的各个国家要竞争,都要吸引外国的东西来,所以对于商业的政策也放宽了。这个时候出现了很多自由经商的商人,其中最有名的是孔子的学生子贡和越国大臣范蠡。
子贡的名字叫端木赐,孔子周游列国都是靠他资助的。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复国之后,看到勾践这个人内心歹毒,再在下去会有杀身之祸,就跑掉了,化名为鸱夷子皮去经商。他经商非常成功,三次成巨富,又三散家财。他后来定居在定陶,自号陶朱公。他辑录了他的老师计然关于经商的言论,参以自己见解,写成一本书,名叫《计然书》(也叫《计然策》),成为后来商家的宝典。过去商人家里都贴一副对联,说是“陶朱事业,端木生涯”。就是表示对子贡和范蠡的尊崇,两个人也被商人尊为中国的商业之神。
在这个商业繁荣的时期,商人也出现了分化。人们看到有两种不同的商人,一种是良商、诚贾,一种是佞商、贪贾。越是到后来,后一种商人就越多,商人的形象就变得越来越坏。
秦汉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就要打击商人。汉高帝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惠帝和吕后时,虽然放松了抑商的法律,但是商人的子孙还是不能做官(“虽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到武帝,般的打击忽焉降临到商人头上。盐铁等大宗商品的生产收归官府经营;“算缗”(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和“告缗(举报商人偷税漏税)令”的施行,弄得“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汉武帝时实行了一整套打击商人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在上抑制商人,商人不得“仕宦为吏”;商人被编入特殊的户籍(市籍),不能享有农民的许多权利;在社会地位上贬低商人,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在经济上,从生产、流通、价格、市场、税收等方面限制商人活动(进行盐铁国营,均输平准,五均六管),国家设立市长、市令管理市场;禁止商人购买土地(“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勿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等等。此外还开展打击商人的运动,其中在杨可“告缗”(举报商人偷税漏税)的运动中,政府没收商人“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是”,商人“中家以上大抵破(产)”。汉武帝还施行“七科谪”,把七种人作为罪犯编入军队去戍边。这七种人是 “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壻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也”。即是指犯了罪的官吏、杀人犯、入赘的女婿、在籍商人、曾做过商人的人、父母做过商人的人、祖父母做过商人的人。其中四种人是对商人的,可见在皇帝眼中,商人家庭出身的人等同于罪犯。
汉朝灭亡以后,这种观念和政策持续了下来。晋朝规定:“非命士以上,不得乘车马于都城百里之内。金银锦绣,工商、皂隶、妇女不得服之,犯者弃市”。“市侩卖者”必须在额头上贴着写有自己姓名的标志及“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这些规定的意思是,首都百里之内,不是官员的人(包括商人)都不能乘马;商人不能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绸,犯禁的就要“弃市”,也就是就是拉到菜市口砍头示众。在街上卖东西的商人,必须在额头上写上自己的姓名,而且还要一只脚穿白靴子,一只脚穿黑靴子,向社会公示其低贱的身份。
唐朝建立后,政府严格规定“士农工商,四人各业……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商人本人不得做官,即使是远房亲戚有经商的人,也没有做官的资格(“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及风疾、使酒,皆不得入仕”)。此外,在衣着的质量、颜色、车乘和丧葬等方面,商人受到歧视。商人常常被称为“贱类”、“下人”,与部曲、奴婢等贱民的地位相差无几。
宋朝对商人比较宽容,但是政府对各阶层的服饰和交通工具的规定中,商人仍然被排在“工”之后,作为社会下层来对待的。商人乘轿也不能超过标准。宋初明令禁止商人参加考试,后有所松动,但也有明确限制:“凡命士应举,谓之厅试。所属先以名闻,得旨而后解。既集,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
这种“贱商”的观念,一直到明朝还可以看到。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商人只能穿最粗的丝织品,但农民却可以穿好的丝绸。不过农民家只要一个人做商人,全家都不准穿丝绸。到了正德元年,皇帝还重申禁止商人和仆役、倡优、贱民等类人穿貂皮。
人学研究网·中华文明栏目编辑:紫天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