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仲华儒与法中华传统文化的血脉与枷锁
学界存在两种极端现象,一是崇儒崇到极致,试图把儒学重新抬上圣坛,似乎只要回归儒学,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二是批儒批到极致,硬生生把儒学说得一无是处。
(作者:肖仲华,曼谷吞武里大学经济学教授)
最近这些年,学界存在两种极端现象,一是崇儒崇到极致,试图把儒学重新抬上圣坛,似乎只要回归儒学,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二是批儒批到极致,硬生生把儒学说得一无是处,似乎一切问题的根源都源自儒学。
这两种极端现象我都很反感。说实话,极端是因为并不真的了解儒学,更不能全面地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实质与全貌。一知半解,望文生义,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地解读和批判,只图博取眼球,这很要命。
我今天就来帮大家理一理传统文化的主要线条和脉络,以便大家对传统文化有个基本正确的了解。
1 商周礼乐文明的内核:贵族精神与伦理
要讲文明史,我们一般把人类文明或文化史分为神话时代,英雄时代,宗教哲学时代,道德哲学时代以及科学和法治时代。讲中华文明或文化史,也大致如此。只不过有明文记载的中华文明史并不久远,大致自商代才开始有文字记录。所以,关于神话时代和英雄时代的中华文明我们不谈。宗教哲学和道德哲学这两个时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交叉重叠的,所以,讲中华文明就得从这个交叉的时始。
商代以前的华和夏是两个不同时期的部落,华大致对应刀耕火种的早期,而夏则基本上已经有了平整土地,从事手工业,能观天象预测天气的时代,这一点我在前期讲甲骨文字时讲过了。远古部落时期到底有怎样的文明或者文化形态,我们并不清楚,只知道有彩陶、玉器等物质文明,包括黑陶“鸡蛋壳”这种拿到今天仍令人叹为观止的高超制陶技术,还有一些简单的图腾符号,比如后来佛教采用的卍字符号及各种彩陶纹饰。
到商代,已经是手工业和商业贸易非常发达的时代了,“商”的甲骨文就足以说明问题。当然,商代的社会形态是一种自由的方国部落联盟,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部落联盟的形态。商王朝作为中央王朝,各方国部落必须承认其大国地位,并定期交纳税贡就是了,别的事情商王朝并不过问多少。
所谓方国部落,其实就是一个大的家族。在方国之内,民众都是自家人。虽然也有战争掠夺而来的战俘成为奴隶,但社会的主体基本上都是方国部落的家人,是自由民。一个方国部落就是一个家庭,家庭首领及其跟班就是当时的贵族阶层。这种社会形态决定了商代社会稳定的根基在于约束贵族阶层的行为,只要贵族阶层不出事,社会就不会有大的。
所以,商代文化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产生了贵族思想和贵族精神,也就是后来所谓的“礼”,亦即治国理政的伦理思想和规范。
周礼之“礼”并不诞生于西周,最晚也应该是诞生在商代。我们都知道,武王伐纣后做的第一件事是请教商纣王的叔叔(亦说弟弟)箕子(今国的祖先)如何治国理政,箕子授《洪范·九畴》,这便是后来周礼的根基。
周是后稷的后人,擅长农耕,“周”字的甲骨文就足以说明问题。西周开始分封建制,设井田,封诸侯,但周的治国理政的纲领仍然是沿袭商礼,其目标依然是强调对贵族士大夫的行业约束,强调贵族思想和贵族精神。
我在讲《孔子与春秋》时讲过,在周代,最有贵族思想和贵族精神的,不是声名显赫的周文王,而多数是商代遗民,比如当时的宋国。宋襄公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吧,今天的人嘲笑他迂腐,其实宋襄公的言行正是商周礼乐文明的典范,是商周贵族精神的代表,也是“礼”制之下伦理的突出表现形式。
2 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与儒法斗争
在西周早期,国泰民安,社会富足安康。自春秋以降,开始礼崩乐坏,主要原因是两个土豪出身的诸侯国不守礼制,一个是最强大的“野蛮人”楚国,另一个是拥虎狼之师而坐大的秦国。春秋主要是楚国乱纲常,战国主要是秦楚争霸乱纲常(虽然有所谓五霸,其实主要是楚和秦在,这一点可收听我的《孔子与春秋》了解详情)。
讲到这,我们就应该提到中华传统文化的第一个线条,即所谓儒学文化了。
孔子生于春秋乱世,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状,一直思考和寻求社会重返正常轨道的路径。只可惜他老先生并没有找到今天的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普世价值”或者“宪政和法治”的路子(这也正是今天的人士狠批儒学的原因,我这样讲来,你是不是觉得很搞笑啊?)。孔子找到的只有自商至周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思路。
一者,孔子怀念西周早期的国泰民安和富足安康。二者,孔子在整理商周典籍的过程中发现了所谓商周礼乐文明的精髓和核心,即所谓“礼”。
关于孔子和儒学,我先简单提到。下面继续讲中华文明的主线条。
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最的时期,不仅是礼崩乐坏,更是生灵涂炭,尔虞我诈,鸡鸣狗盗,成王败寇,不择手段。这固然是一个所谓诸子百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但实际上主宰社会的只有两大学派,第一是所谓法家思想,第二是上面提到的孔孟儒学。
法家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第二个主线条,其内核是“合纵连横”和“称王称霰”以及的“严刑峻法”以求“一统天下”。
儒家文化与法家文化的本质区别主要有三点:
其一,儒家治国强调的是贵族精神和伦理,强调的是通过伦理道德对贵族行为进行管制和约束,而法家强调的是臣服天下和严刑峻法,强调的是通过法制对全民进行强力管制。
其二,儒家文化强调的是“君臣有义”,“民贵君轻”,强调对百姓施“仁政”,而法家强调的是王道霸业,强调的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强调的是“民有好恶,故可治也”的“治民”思想。
其三,儒之“礼”的最高伦理准则是“兴来继绝”,即兴灭国,继绝户,让灭亡的国家重新兴旺,杜绝一个国家或部族出现灭绝的情况。而法家则动不动屠城,务求斩尽杀绝,这在战国尤其是秦的历史上司空见惯。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法斗争一起持续。实际的情况是,当时真正搭理孔孟儒学的,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在各国真正倍受推崇的是法家思想,除了秦,其他国家也都在效仿。儒家比较谦逊,并不曾攻击法家,但法家一直咄咄逼人,韩非子甚至将“儒学”列为所谓“八奸”之首奸,予以严厉打击。
3 再说儒与法的本质区别
鉴于许多人并不能理解儒与法的本质,除了上述三点区别,我在这单独插入一段再细解儒法的本质差别。
儒讲“礼”,法讲“法”。儒之“礼”与法之“法”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礼”是什么?“礼”就是商周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礼”是约束谁的?所谓“礼不下庶人”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就是我所说的“礼”是约束贵族士大夫的,是贵族思想和贵族精神的内核,与普通百姓并无多大关系。
其次,“法”是什么?法家之“法”绝非今天所讲的法治之法,法家之“法”其实是指“刑”。
这得讲到商周之前就已经出现的关于“德”与“刑”的常识。“礼”与“法”其实就是“德”与“刑”。
“礼”的本质就是“德”,这好理解。“法”的本质就是“刑”,这怎么理解呢?
我们得进一步问“刑”到底是什么?
《易 • 本命》里说,“阴为刑”。这话的意思,董仲舒的解释还是很到位的:“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
如果你能理解些话,就能真正理解“礼”与“法”,“德”与“刑”的本质区别。
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说得更露骨:“杀戮之谓刑。”(见《韩非子 •二柄》)
所以,要讲中华传统文化的两大主线条儒和法,你必须对传统文化有较全面的了解才行。不要错误地认为法家之所谓“法”就是今天法治之法,更不要错误地以为儒家的“礼”和“德”才是严酷的思想的根源。
4 秦帝国的“弘法灭儒”
好了,我们再回到中华传统文化主线条的话题上来。
关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建立中央王朝的历史常识,我就不赘述了。我只想讲讲秦帝国为什么非要灭儒不可。
儒的“礼”只约束贵族士大夫,这对贵族士大夫而言当然是不爽的。
儒的“民贵君轻”和“仁政”思想多少强调了君民平等或至少强调了普通百姓生存的权利,这对统治阶层而言也是很不爽的东西。
儒的“德”强调给百姓生路,强调“兴灭继绝”,而法的“刑”却强调杀戮,强调务求斩尽杀绝,这显然是严重对立和冲突的。
单凭这三点,秦始皇如何容得下儒家思想和文化的传播呢?
所以秦始皇烧掉了所有的儒家经典,也杀掉了当时中华大地上几乎所有的儒家学者。尽管只有400多个儒,这相对当时的人口而言,几乎就是斩尽杀绝了。
所以,到汉武帝开始兴儒学时,已经找不到一本完整的儒家书籍,也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儒家学者。所谓伏生讲经的伏生,从他所讲的《尚书》看,基本上可以断定他就是一个冒充的伪儒学家。
5 汉以后的“儒表法里”
汉初强调道家思想,强调无为而治,休养生息。
汉武帝开始兴儒学,但真正治国理政的方略却是重新回到了秦的穷兵黩武和王道霸业的法家轨道上去了。而且自此开始了中华文明历史进程中的“儒表法里”的时代,而且一直沿袭了N多年。
“儒表法里”的本质是对百姓讲儒学,把商周时期用以约束贵族士大夫的“礼”和“德”转而用于约束百姓,同时也吸收了法家的一套“治民”术。的目标完全变成了维护中央王朝的统治。在此大前提之下,才考虑所谓“仁政”和“爱民”的“秀”。
自汉至唐至宋,基本就是这么个范式。当然,这期间也不乏英明的领袖人物,但我这里讲的是主线条,就不细究个案了。
6 “儒教”文化:元以后“儒表奴里”的文化变种
许多人说,“崖山之后无中国”,这话我一直不太认同。中国这个词到底是地域概念,还是制度和文化的概念呢?若不先界定清楚,就很难简单地用一句话定论一段历史。
应该说自元以后,中华传统文化的确出现又一次转变,就如同先前从儒向法的转变,再从法向“儒表法里”转变一样。元以后,因为是文明和文化相对落后的野蛮民族对文明和文化高度发达的汉民族的入侵和统治(在当时看来当然是样子的),所以就出现了野蛮落后的奴役文化与汉文化杂交,出现了一种民族奴役文化起主导作用的文化特征。
客观地讲,元以后,无论是制度还是文化,的确出现了某种意义上的。最突出的表现是社会重现民族歧视和文化歧视。蒙满都曾试图用蒙满文化取代汉文化,尽管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期间血淋淋的文化和事实上业已造成的对汉文化的影响不可轻视。
元以后,统治者在汉文化失败后,转而主动学习汉文化,并在深刻领悟了儒法精髓之后,开始了一种文化改造的努力,即将儒和法杂交,同时掺和进蒙满的奴役思想,形成了一种外表叫做“儒教”的文化变种。
儒仍然只是外衣,但与汉唐时期的“儒表法里”不同,此时的“儒教”已经变成了“儒表奴里”。尽管法的本质是刑,本质上也是奴役,但元以后的奴役具有了典型的民族奴役思想特征,即被统治民族不仅是为中央王朝服务的,同时也是对占统治地位的“优等”民族服务的。这一点,与汉唐时期汉民族相对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的状况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明代的理学再度兴盛,企图与宋之理学延续上去,但此时的儒与汉唐的儒,尤其是与孔孟时代的儒已经不再是一个概念了。元以后的儒更多地掺和了奴役思想和文化,成了比“儒表法里”更的“儒表奴里”。
7 “儒教”非儒
元以后的“儒教”之儒,已经不再是孔孟的儒了。这要讲起来非一两篇文章所能完成,在这里我可以举例来说明。
孔孟儒学强调约束贵族和士大夫的行为,强调“兴灭继绝”以及“仁爱”和“仁政”,强调“民贵君轻”,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有教无类”,如此等等。客观地讲,儒学思想是人类早期自由、平等思想的萌芽,到今天,有些内容已经成了所谓“普世价值”的应有之义。
“儒教”歪曲孔孟儒学,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将法家和野蛮人的奴役思想掺和进了儒学。比如孔孟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君要有君的样子,守君的规矩,臣要有臣的样子,守臣的规矩,余此类推。这强调的是商周时期的伦理准则,即便拿到今天也毫不过时,其背后实则是一种平等的规则约束思想。到了董仲舒这里,就被改成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就具备典型的“儒表法里”的特征了。
但这并不怎么为过,因为“纲”强调的是谁才是决策者或拿主意的人。君臣之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行政单位和企业内部),总不至于是臣来掌控决策大权吧?明确谁才是决策者,这并不违背现代和管理的责权利意识或者意志。当然,行政决策规则扩展到家庭的父子和夫妻之间,这多少有些干预私域的不合理性。父子和夫妻应该是平等的,谁对听谁的,这是现代人的观念。
到了“儒表奴里”的时代,“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被歪曲为至高无上的伦理甚或法制的准则,“纲”不再是指决策权,而是奴役的权力,成了必须惟命是从的权力,这就完全变种了。
所以我说,“儒教”非儒。
8 批“儒”不批“法”是学界的耻辱
今天批儒家文化的人很多,批法家思想的却很少,这是一个十分奇特的怪现象。
说实话,对批儒的人,我从骨子里是瞧不起的。睢不起的原因有四点:
其一,批儒者多数不懂儒学,他们把孔孟儒学和后来的儒教混为一谈,而且对儒家经典多数是一知半解,望文生义,很可笑。
其二,批儒者明知导致奴役的是法家思想和落后的野蛮文化,丝毫不敢对的法家思想和文化说半个不字,死揪住儒家思想不放,这其实是避重就轻和舍本逐末,很可怜。
其三,批儒者多数沿袭五四以来“孔家店”的做法,不明就里,随意曲解甚至编造儒学弊端,一通乱批,很可悲。
其四,批儒者多数用现代和管理的思想文化去审视和批判历史上的儒学,违背看待历史文化不能“厚今薄古”的常识和原则,自以为是,还振振有词,很可耻。
“儒”是封建时代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哲学,“法”是时代的法制思想和残酷的集权文化。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这一点不搞清楚,就不要稀里糊涂地乱批或者烂批。
如果我们真要讲传统文化,有一个最起码的常识大家一定要搞明白,“儒”尤其是孔孟之“儒”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也是可以传承的文化血脉,而“法”则是传统文化里的枷锁。
人学研究网·中华文明栏目编辑:紫天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