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如何管制放蛊
民间放蛊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传到朝廷。宋仁宗庆历八年(西元一零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报朝廷的刑案,发现民间常有人放蛊害人,仁宗非常难过。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叙明福州有一个叫林士元的医生用中药治疗蛊毒,很有效果,仁宗告知近官:可将林士元的治蛊药方交给宫中的太医审查,连同太医们搜集的治蛊秘方,汇为一编,印成专书,颁发各路,转发各地民间使用。
宋朝对于民间有过放蛊和养蛊前科的人,管理非常严格。太祖乾德二年(西元九年)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县)养蛊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当地的穷乡僻壤,不准他们进城(同上书,卷四)。明朝发生的放蛊事件蛊除了种类不同外,还有一定的期限。中蛊的人在一定的期限里,蛊毒就会发作,发作以后,有解药可以解除,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无药可救。
什么是蛊
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放蛊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谁也不敢当它是假的。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煞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信以为真,于是,就想出许多治蛊的名堂。
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徵好几只虫「腹中虫」就是人的肚子里侵入了很多虫,也就是中了「虫食的毒」——一种自外入内的毒。众多的虫侵入人的肠胃发生了蠹蚀的作用就叫做蛊,又叫中蛊。
蛊在苗族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寄附于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有苗族学者调查后认为,苗族几乎全民族笃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他们认为除上述一些突发症外,一些较难治的长期咳嗽、咯血、面色青黑而形体消瘦等,以及内脏不适、肠鸣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主的慢性疾病,都是着了蛊。属于突发性的,可用喊寨的方式让所谓放蛊的人自行将蛊收回就好了;属于慢性患者,就要请巫师作法“驱毒”了。
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
先秦人提到的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害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