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古代埃及人们是如何理解和处理通奸行为的呢他们选择了将女性的鼻子割掉作为一种惩罚这种做法背后隐藏着怎
探索古埃及对通奸行为的处理方式:从逻辑到惩罚
在古代埃及,人们是如何理解和处理通奸行为的呢?他们选择了将女性的鼻子割掉作为一种惩罚,这种做法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社会观念和文化价值?
事实上,与更现代、更进步的文明相比,早期的、原始的文明并不一定会使用酷刑。虽然我们无法确知酷刑何时开始,但我们可以考察那些最早保留司法记录的文明,并比较它们处置违法犯罪者和敌人的方法。
大部分有文字记载的早期社会—主要在地中海东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在一些重大罪行上拥有共同的量刑标准。弑父、通奸和沦为战俘都被视为不可宽恕,应受重罚。除了以上几个共同情况,这些社会如何惩罚其他罪行则基于各自的文化特征。
总体而言,法老时代的地中海地区尤其是埃及文明相当发达。埃及人从不对已定罪犯人强加不合理或残忍无辜之类的心理折磨。在死刑方面,如谋杀等重大的犯罪往往被判以绞刑。这一法律规则中的少数例外之一是杀害自己的孩子。在这类案件中,将孩子尸体绑在父母脖子上直至腐烂,无疑是一种极端令人恶心的情景。此外,对于弑父之罪,犯人会接受一种独特且痛苦至极死亡方式,即用芦苇鞭打身体,然后扔入荆棘丛中让其滚动并在活着时投入熊熊烈火深处。
对于非死刑犯来说,大多数接受的是公开鞭打,而这种鞭打方式与受罚者的性别有关联。女犯以跪立姿势接受鞭打,而男犯需四肢伸展面朝下趴在地上。一旦开始行刑之前,他们都会脱去衣服露出脊背,从逻辑角度看,一般认为越严重的事故应该受到更多甚至致命性的懲罰。当男性因与奴隶通奸而遭遇1000余下的鞭笞时,这未必意味着实际上的真切皮肉之痛,因为可能使用的是柔软芦苇或轻质绳索。如果采用了锋利芦苇或者重锤,则很有可能导致受害者“变成碎片”。然而,当一个女人因为通奸而失去鼻子这一生殖器官却不会因此免于生命危险。她失去了美丽,也就难以再引起丈夫情感上的关注。而对于其他类型犯罪者的肢体残害也同样存在,不仅限于女性。
此外,被指控错误罪名的人们仍然会根据错误指控承担相应责任。这表明即使是在最终证明自己无辜的情况下,那些依旧需要承担原先所指控的一切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埃及,最让他们感到耻辱的事情不是死亡,而是沦为战俘,因此当他们俘虏敌方士兵时,他们通常不会给予对方特别优待。在押送囚禁途中的路程上,每个俘虏之间挨着挨着排成一列,用粗糙绳索勒紧每个人的颈部,以增加痛苦但又避免直接造成死亡。但如果战争条件艰难困苦,或许还会进一步加剧对战俘身体的手段,比如反向捆缚双手然后把整个过程进行反复交替,以促使囚犯不断挣扎,从而提升自身逃脱风险,但同时也有可能因此自我勒死。而那些幸存下来,在长途押送过程中的眼睛或舌头被损坏后,只能成为奴隶,被卖出这个命运,这正是警示未来不应该挑起与法老王争斗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