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华五千年历史故事中的物品篇
在遥远的北宋时期,有一位名叫田登的州太守,他为人心胸狭隘,蛮横。他的忌讳是禁止任何与他名字“田登”同音字的使用,因为他得名于“登”,所以这个禁令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蒲田村是一个宁静安详的地方,山峦环绕、水流潺潺,是一个富饶而美丽的地方。这片土地大部分归属于地主田百万所有。虽然他的家中充满了财富,但他一直未能有子嗣。直到四十岁,他终于迎来了儿子的降临,这个孩子被视为掌上明珠。他请来算命先生,并且听闻:“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将儿子取名为“田登”。
从小就颇具聪明才智但又顽劣的小男孩,被人们常常拿他的名字开玩笑称呼“凳子”。这让他非常生气,因此向父亲表示:“他们总是用‘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后一定要禁止任何人说出这个字。”当他成为了太守后,便下了一道命令:在州内,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其他字代替,如花园中的灯心草变成了开心草。
如果有人触犯了这一规矩,他们会被判罪,上至板子下至刑罚。有一天,一位仆人因为闭灯忘记了这一规定,被捕并受罚。当时正值元宵佳节,即将开始放灯庆祝,但由于不能直接提及“灯”,告示上的文字改成了“火”。百姓们对此感到困惑,有些甚至以为官府要放火三天,都纷纷离开。在这种情况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便流传下来,以形容统治者随意行事,而限制人民自由,也可以泛指自己要求严格,而对别人的行为则宽容无比。
这段历史最终被收录进《老学庵笔记》卷五中,其中写道:“田登作郡,其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
后世以此典故形容权力者的专断和民众遭受苛政压迫,同时也反映出一种社会现象,即领导者可以任意行事,却要求民众严格遵守规矩。这一情景成为中华五千年历史故事中的一个著名例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