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外历史故事中的物品场景
在北宋的一座州城里,太守田登是个性格固执的人,他的名字“登”成了他不允许百姓提及的一个字。据说,这个禁令有其深远的原因。蒲田村,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名义上属于富豪田百万所有,但他四十岁才生下儿子,并将这个孩子取名为田登。
从小,田登就因为他的名字而遭到欺负,所以他宣布州内的人们不得使用与“登”同音的字,如花灯叫做开心草、灯台改称亮托等。谁若触犯这一规矩,即便是无意之举,也会被视为侮辱地方长官,最严重者甚至判刑。
有一次,一位仆人因闭灯未经许可,被捕并受罚。当时正值元宵佳节,准备放三天花灯庆祝。但由于不能用“灯”字,小官员只好改为“火”,结果告示上写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让百姓和外来客人都迷惑不解,有些人以为官府要放大火,因此纷纷离开。
这种情况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就流传了下来。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这个典故常被用来形容统治者自我限制,却严格要求人民的荒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