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朝启示告老还乡回归历史的温暖轨迹(图)
在元朝的历史篇章中,告老还乡制度成为了官员提前退休的一种方式。这个制度源远流长,起始于春秋战国时期,但是在汉朝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形成。在唐朝和宋、元、明、清等朝代,这一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
《中国》杂志最新出版的文章中,靳友成对此进行了深入介绍。文章指出,在古代,我国确有退休制度,但这一制度仅限于官吏,而不是广泛应用于社会各阶层。这些官吏可以通过“告老还乡”这一手段,即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从而回到家乡。
据《礼记·曲礼》所述,大夫七十岁才能够致仕。但实际上,到达退休年龄之前,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这意味着如果身患疾病或者受伤,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明朝也有相似的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这表明了在我国古代,“告老”、“告病”辞去官职并非罕见,而是允许范围较大的一个行为。此外,还有一些情况,比如无心于官场或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体弱多病难当重任),都可能导致主动提出“告老还乡”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申诉通常会得到皇上的恩准,如唐太宗时期,对那些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官员,其退休年龄也可延缓。而且,有时候即使身体状况差劲,也有人力挽狂澜地留下来工作。不过,并非所有人都能获得这样的待遇,有的人即使经常提出请求,也未必能够得到满足。
从某个角度来看,“告老还乡”对于人才资源流出的调节,以及促进农村经济与文化交流发展,是具有积极作用的。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电视剧中的角色都会选择“告老还乡”,比如《宰相刘罗锅》的主人公,他在垂暮之年便主动请求回家,这样的情景深受人们喜爱,因为它反映了一个真实存在的心理状态——向往归隐田园生活。
总之,在元朝及以前,我国有着丰富而复杂的人才管理体系,其中“告老还乡”的现象,是官方政策下的一种特殊渠道,让那些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继续服务国家的人士能够安心返回家园,同时也为国家节约了一部分人力资源,使其转移到更需要的地方使用。这一机制不仅体现了古代政治智慧,更是对人才管理的一个独特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