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告老还乡一段历史上的温情归宿之旅(图)
在古代中国,官员的退休制度被称为“告老还乡”,这是一种允许年迈或多病的官员提前辞职返回家乡的制度。这种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发展到唐朝,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据《礼记·曲礼》所述,大夫七十岁即可致仕。但实际上,各个朝代对退休年龄有所不同。唐朝规定文武官六十岁以上可以申请致仕,而明清两朝则将这一年龄降低至六十岁。此外,如果官员因疾病或伤残无法履行职责,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告老还乡”通常是由官员主动提出申请,然后得到皇帝的恩准。如果条件符合,即使是未满规定退休年龄也可能获得批准。在某些情况下,如张翰(晋朝大司马)因为一阵秋风和思念家乡的菰菜而决定“告老还乡”,这样的情形也是允许的。
此外,“告老还乡”不仅是为了个人安宁,也为国家带来了积极作用。它促进了人才流通,让那些已经完成贡献的人才回到农村,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的发展。这一制度体现了古代中国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智慧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