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6月18日吉会铁路垫款合同签订
1918年6月18日,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与日本兴业银行代表真川孝彦签订吉会铁路垫款合同。这次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年息7.5厘。
合同共14款,规定: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中华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至第十一年开始还本,用分年摊还的方法办理;现在及将来本铁路所属的一切财产及其收入作为担保。吉会铁路由吉林经延吉过图们江至会宁,与铁路相接。
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中华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垫款用于修建吉会铁路由吉林经延吉过图们江至会宁,与铁路相接。
吉会铁路
吉会铁路是由吉林省吉林市至会宁,与铁路相接。吉会铁路在中国境内由吉林至长春、吉林至敦化、敦化至图门三条线路组成。日本攫取了吉会铁路的建筑权,铁路1933年建成通车。
1918年6月18日,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与日本兴业银行代表真川孝彦签订吉会铁路借款合向。这次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年息7.5厘。
合同共14款,规定: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中华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至第十一年开始还本,用分年摊还的方法办理;现在及将来本铁路所属的一切财产及其收入作为担保。
签订人物
曹汝霖(1877年—1966年),字润田,祖籍浙江,初年高级官员,新交通系首领。1877年生于上海。幼年入私塾,后去汉阳铁路学堂读书。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
五四运动时期,被指为卖,住宅惨遭烧毁。抗日战争时期,曹汝霖不与日本人合作,拒绝担任伪职,后被动挂上伪华北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等虚衔,但并未给日本人出力,算是保持了晚节。1966年8月4日,曹汝霖病逝于美国底特律。
人物生平
1900年赴日本留学,支持君主立宪,反对孙中山共和。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3年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
1904年8月任外交部次长。
1911年春任清政府外务部副大臣。
1913年8月任袁世凯政府外交次长。
1915年1月参与同日本公使谈判“二十一条”。
1916年4月任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交通银行总理。
1917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
1917年7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次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
1918年秋,不惜丧失山东铁路主权,向日本再次借款。他依仗在交通、财政方面所据要职,成为新交通系的首领。
1919年初任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五四运动中,北京学生包围并冲入曹宅,放火焚毁其房屋。6月10日北京政府下令罢免他的职务。
此后转入实业界,仍任交通银行总经理,中国通商银行总经理,天河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井陉、正丰煤矿公司董事长。
1927年任张作霖军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长。
1936年7月,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1942年3月,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新民印刷公司董事长。
1949年去,1950年赴日本。
1957年迁居美国。
1966年8月4日逝世于美国底特律,终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