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历史中的九品中正制与人物的命运变迁
在新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可以看到九品中正制留下的痕迹,这一制度起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意见,于220年由吏部尚书制定的。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又有所变化,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九品中正制最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同时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拔标准开始发生变化,只重视门第出身。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意义。首先,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担任,而被选拔的人才也多出自二品以上的大族,同时他们也往往出任高级官吏。久而久之,官吏的选拔权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制度。
九品中正制主要内容包括:
1、在各郡、各州设置中正,并且这些人只能是本地人,而且通常是现任中央官员兼职。
2、中正在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被评者的家族背景和父祖 官爵)、道德和才能。在评议过程中,对人物进行概括性的评价称为“状”,根据家世和才德作出高下的定性称为“品”。
3、中正在对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到吏部作为选官依据。一个人的乡产升降后,他或她在仕途中的位置及其清浊程度也有所改变。
尽管如此,在新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这一选举制度已经不再适用,它们早已过时,被更为公平合理的一种选择方式——科举取代。而科举则以考试成绩来决定个人的政治前途,使得社会上的机会更加广泛,不再仅限于某些特定的家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