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汉明帝刘庄的冒险之旅惩罚与征服

在公元27年至75年的东汉历史中,汉明帝刘庄是光武帝刘秀第四子,他的母亲是阴皇后。建武十九年(公元43),他被立为皇太子,而在中元二年(公元57),他正式登基成为东汉的第二位皇帝。

当时,上相对安定,社会经济也得到了发展。这一局面得以持续,是因为明帝和随后的章帝遵奉光武制度。因此,这段时间被称为“明章之治”。明帝热心提倡儒学,他命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孙等习经,并且设立了四姓小学,让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的孩子学习。

同时,为了政务严苛察细,对贵戚功臣进行多方防范。他禁止后妃之家封侯与政,对贵戚功臣也有所限制。如尚书阎章因女儿被封为贵人,不得迁任要职;馆陶公主请求给她儿子找一个郎官,也遭到拒绝,只能赐予钱千万;窦融家族中的骄纵不法者,也受到株连,被迫归乡或下狱受处。

在他的统治期间,基本上消除了由王莽虐政引起的周边少数族侵扰,使汉族和少数族之间友好的关系得到恢复和发展。在永平初年,由于祭肜将鲜卑首领偏何击破赤山乌桓,使整个塞外诸族都来内附,从而省去了边境屯兵的事务。此外,在永平八年设置度辽营,并派吴棠监护南匈奴;十六年分兵四路征伐北匈奴,以班超出使西域,最终使西域与中原重开联系。

此外,在他的晚期,还下令招抚流民并发放土地给贫困家庭,加上河渠修复等措施,使国力繁荣。在他的统治末期,因病去世,但他的政策影响了接下来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