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郑毓秀

郑毓秀——中国第一位女博士

郑毓秀(1891—1959),是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家和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出生于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后加入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党——同盟会。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清末民初的中国,处在一个多事之秋,不但在体制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传统中国妇女的地位也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近代启蒙思想家和家在解放妇女方面所作的宣传倡导和实践,像一股清风、一泓碧水,给纤细沉闷的女性世界注入了活力。女学的问世,各种维新报刊的出现,使一些思想先进、文采飞扬的女性们大开眼界,思想上起了巨大的变化。

于是,她们步出闺房,投身到火热的运动中去。这一时期,反对男尊女卑,主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利的女权运动高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活跃、才貌双全、勇敢顽强的杰出女性,如秋瑾、陈撷芬、何香凝等炬赫一时的代表人物。在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

她曾经是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

叛逆少年

父郑文治,是清末户部一官吏。郑毓秀自幼聪明伶俐,其母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常常教她诵读。她天性叛逆,对“三从四德”的规训置之脑后。当时裹脚之风犹存,家人忧其不缠脚,将来大脚女难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缠脚,家人无计可施只好作罢。

出国留学

郑毓秀年方十三,初涉人事,当她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把她与当时两广总督的儿子定了婚约,颇为不满,毓秀竟亲自写信给男方,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为此她惹了一场风波,只好离家出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郑毓秀进入了天津“崇实女塾”教会学校,接受西式教育。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在日本期间,郑毓秀接受了孙中山反清思想熏陶,认识到要救国,只有反清。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她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党——同盟会。不久,郑毓秀回国从事活动。

“郑毓秀是在1914年出国留学的。因为她被袁世凯追杀。”到了法国后,她进入了巴黎大学的前身索邦大学学习,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回国后,她在上海创办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这个律师事务所是她同老公魏道明(1901~1978)一起创办的,魏道明1926年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婚后,二人的夫妻店为他们创造了巨额的财富。”后来,郑毓秀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等职,后任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副部长等职。她的丈夫魏道明先后出任过多国大使,她的身份也转为大使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