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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历代帝王的告老还乡历史上的温馨归宿(图)

在古代中国,官员的退休制度被称为“告老还乡”,这是一种允许年迈或多病的官员提前辞职返回家乡的制度。这种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发展到唐朝,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据《礼记·曲礼》所述,大夫七十岁即可致仕。但实际上,各个朝代对退休年龄有所不同。唐朝规定七十岁以上者皆可致仕,而明清两朝则将这一年龄降至六十岁。此外,如果官员因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工作,即使未满退休年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告老还乡”通常是出于三种原因:避免权力斗争,如越王勾践的大臣范蠡;无心于官场,如晋朝的陶渊明;或者由于身体状况不适宜再任公务,如开国元勋李靖。在这些情况下,“告老还乡”的申请往往会得到皇帝的恩准。

此外,“告老还乡”也有助于人才资源流动,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这一制度体现了古代中国对于官员人身依附与社会责任之间平衡的一种尝试。